3月初,汉寿县城管执法局联合龙阳街道执法人员在新街社区巡逻时,发现一处违章建筑。经核实,此建筑施工未有任何审批手续,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四条法规,并下达整改通知书,责令其自行拆除。

3月8日,汉寿县城管执法局联合龙阳街道,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7人,对逾期未拆的违章建筑实施拆除。当事人心存侥幸,想加快工程使其成为既定事实。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其停止作业,并予以拆除,拆除面积55平方米。

下一步,县城管执法局将继续秉承执法为民原则,加强辖区内违建查处力度,严厉打击涉及影响公共安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,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。
一审 周海燕
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
三审 张智峰
责编:周海燕
来源: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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